一、依臺北市教育局112年7月14日北市教特字第11230587402號函辦理。
二、旨揭展覽資訊:
(一)展出地點:臺北市立五常國民中學「五常藝廊」(地址:臺北市中山區復興北路430巷1號)。
(二)展出時間:113年1月6日(六)至113年1月14日(日)上午9時至下午4時。
(三)請各校協助公告展覽訊息並鼓勵師生及家長前往欣賞。
三、參展及退件注意事項:
(一)水墨畫類及書法類作品於展出前須由原學校自行帶回裱裝,至五常國中領回作品時間為112年11月28日(二)至11月29日(三)上午8時30分至11時30分、下午1時至4時。
(二)欲參加此次展覽,完成裱裝後請於112年12月19日(二)至12月21日(四)將作品送回五常國中,如未於時間內完成裱裝送回之作品,將不予展出。如不欲參加此次展出者,請提前告知此次展覽業務承辦人,並於上開作品裱裝領回時間一併領取。
(三)展覽結束後之作品退件時間訂於113年1月16日(二)至113年1月18日(四)上午8時30分至11時30分、下午1時至4時。
(四)請參展學校指派專人親自領取或退件,並核予送退件人員公假派代。
四、作品領取或退件洽詢單位:輔導室陳美蘭主任或林子涵助理員,電話:(02)2501-4320轉112、117
下載檔案 - #1126007744_di.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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