ㄧ.需至生輔組簽假本之標準:
(1)請假超過二天(含)以上者。
(2)逾假--未在規定時限內辦妥請假手續。(事假未事先辦妥、病假返校後三日內未辦妥)
(3)有特定情況者。
二.生輔組請假時間:每週一至週五各節下課時間,中午1200時至1230時於學務處(國中部於道明樓一樓)辦理。
三.假別:
四.上課期間請假從事國外旅遊活動須於一週前至生輔組提出申請(學務處填寫出國申請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