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務處單位資料
「112學年度全國學生美術比賽實施要點」
單位:學務處
2023/10/02
一、依據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112年6月30日藝視字第1120001877號函辦理。

二、112學年度仍擇部分類組試辦決賽現場創作,其類組組別及簡章,擇期另行公告。

三、為求比賽之公平公正,請加強宣導參賽學生及指導老師落實正確的智財觀念與創作態度,詳閱要點參賽規則,瞭解相關創作參賽責任,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權或有臨摹、抄襲、代筆或明確挪用他人創意等違反比賽規則情事。

四、旨揭要點可逕至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全國學生美術比賽官網(https://web.arte.gov.tw/nsac/index_news.aspx)最新消息或「實施要點」專區下載。

下載檔案 - 26850754_1123055708_1_ATTACH1.pdf
下載檔案 - #1123055708_di.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