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務處單位資料
全國運動場館資訊網
單位:學務處
2023/06/27
一、依據國民體育法第6條第3項規定,各級政府之公共運動設施,應在國民體育日免費開放供民眾使用;並鼓勵其他各類運動設施,在國民體育日免費開放供民眾使用。

二、112年9月9日適逢週六,按以往經驗,國民體育日當天使用運動場館設施之民眾將較平日為多,學校場地如有特殊原因(如整修中或僅開放部分設施)致使當日未能免費開放者,請妥為注意及因應,亦應事先於適當管道及現場公告相關訊息。

三、各校運動場館設施倘為委外營運或委託民間團體認養者,仍請依規定要求營運廠商或委託管理單位於國民體育日免費開放民眾使用。

四、請依國民體育日管理系統操作手冊(如附件),於112年7 月31日前至體育署「全國運動場館資訊網」(網址: https://iplay-um.sa.gov.tw)填報更新各校運動場館設 施於國民體育日免費開放情形,相關填報注意事項如下:
(一)本案查填資料係以已登錄於「全國運動場館資訊網」之運動設施基礎資料為主,倘屬尚未登錄之運動場館設施,請先完成基礎資料建置,再至「國民體育日管理」 編輯國民體育日運動場館開放情形資料。
(二)各運動場館設施開放情形系統預設為「開放」,如開放設施、狀態、時間、方式、聯絡資訊等相關內容須修正,請選取「國民體育日基本資料編輯」、「設施編輯」修正資料;如因故於國民體育日當日無法開放,開放資訊應勾選「否」,系統將跳出視窗,請務必於「不開放原因」欄位填報未能開放原因,以利民眾知悉。
(三)如未能於112年7月31日前至上開系統更新資料,該署將視同所轄各運動場館設施已完成更新,並依系統所列資料公告於網站,後續民眾使用如與公告不符,致引發爭議,請學校運動設施管理單位自行負責;填報系統將於 112年7月31日後關閉,除有特殊原因外,不再開放填報。請務必督促填報人員依限至「全國運動場館資訊網」確認及更新國民體育日運動場館資料。
(四)如為特殊登記預約制的場地,請於公告時清楚註明,以免造成民眾誤解。 
五、本案若有系統操作問題,請逕洽該署網站維護單位愛思普資訊顧問有限公司全國運動場館資訊網小組劉小姐,電話:23882499。
六、國民體育日當日運動場館設施免費開放之實際使用情形, 後續請各校於「全國運動場館資訊網」完成查填,統計各該免費開放運動場館設施使用人數(次)。
七、檢附國民體育日管理系統操作手冊1份。

下載檔案 - 26670527_1120125299_1_ATTACH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