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務處單位資料
「111學年度臺北市參與式預算高中職推廣教育執行計畫」
單位:學務處
2022/10/14
一、依臺北市政府111年10月5日府授民治字第1116024657號函 辦理。
二、為將「公民參與」、「審議民主」及「參與式預算」之概 念落實至校園,請依旨揭計畫協助推動,辦理方式說明如 下:
(一)以初階課程為主,並參考臺北市參與式預算高中初階課 程教材,內容包含參與式預算概念介紹及模擬住民大 會,由各區公所與學校協調,配合課程時間安排開課時 段,自行規劃是否結合班級、社團或學生自治組織等方 式辦理。
(二)各校可評估初階課程上課反饋及學校期程,如有辦理後 續進階、審議員課程者,請逕向各區公所洽詢。
(三)課程請以高中一、二年級學生為對象優先辦理。
(四)各校每學年度至少辦理1場初階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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