玖、評分方式:
一、評分標準: 舞蹈技巧 30%、創意編舞 30%、服裝造型 20%、影音呈現 20%
二、評審方式: 主辦單位聘請三位專家學者擔任評審,依上開評分標準進行評審,總分以 100 分為滿分,三項成績加總後,依分數高低序選出前三名及優選。
壹拾、獎項內容:
一、第一名:新臺幣 10,000 元獎金及獎狀每人一張
二、第二名:新臺幣 8,000 元獎金及獎狀每人一張
三、第三名:新臺幣 5,000 元獎金及獎狀每人一張
四、優選:新臺幣 3,000 元獎金及獎狀每人一張
註: 得視報名隊數多寡及評審討論結果增減獎項及獎品。
壹拾壹、注意事項:
一、 參賽者填寫報名資料時,如有謊報、欺瞞等情事,主辦單位得於查詢確有此情事後,進行相關處理(例如認定參賽者喪失競賽資格等),參賽者不得異議。
二、 參賽者應確保演出作品無發生侵害第三人著作權利之情事;如有抄襲、重製、侵權、誹謗、妨害風俗或違反其他法令等情形發生, 除取消得獎資格、追回獎項外,參賽者應負一切相關法律責任。
三、 如任何因電腦、網路、電話、技術或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致所送出或登錄之資料有遲延、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之情況,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四、 如經主辦單位發現或第三人檢舉以惡意之電腦程式或其他明顯違反活動公平性之方式,意圖混淆或影響活動者或有違法之行為並經查證屬實,主辦單位得逕予取消中獎資格。
五、參加作品視同同意主辦單位重製、使用、公開展示及宣傳等行銷推廣之用。
六、本簡章經奉核後實施,如有變動及未盡事宜,以官方網站公布之最新訊息為準;如有活動相關疑問,請電洽(02)2351-4078 分機 1724 鄭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