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務處單位資料
臺北市 111 學年度學生音樂比賽
單位:學務處
2022/10/24
一、 目 的:為加強臺北市各級學校音樂教育之實施,培養市民音樂興趣與素養,並選拔參加 111 學年度全國學生音樂比賽代表。 

二、 參賽資格
1. 就讀臺北市各級學校具學籍之學生。
2. 大陸臺商子弟學校及海外臺灣學校 (如:越南胡志明市臺灣學校、馬來西亞吉隆坡臺灣 學校、印尼雅加達臺灣學校、印尼泗水臺灣學校,以下簡稱海外臺灣學校)之學生且 111 年 4 月 30 日前設籍於臺北市者。
3. 就讀經政府立案之臺北市學校外籍學生及外僑學校之學生。
4. 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之學生。

三、更多比賽資訊請參閱附件,謝謝。 

下載檔案 - 111學年度全國學生音樂比賽【決賽】指定曲_個人項目.pdf
下載檔案 - 臺北市111學年度學生音樂比賽-實施計畫.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