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署114年12月29日召開之「第8屆高級中等學校學生 代表與署長有約活動籌備會」決議辦理。 二、為建置教育行政機關與高級中等學校學生溝通交流平臺及 實踐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參與教育事務之精神,本署委請國 立員林高級農工職業學校(下稱員林農工)辦理旨揭活 動,相關資訊分述如後: (一)參加對象:全國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含無學籍之非學校 型態實驗教育學生有意願者),各區預計分別錄取90人 (報名人數超出上限則以報名順序為錄取依據)。 (二)討論會辦理日期: 1、北區(基隆市、新北市、臺北市、桃園市):115年5 月16日(星期六)。 2、中區(新竹縣、新竹市、臺中市、苗栗縣、南投縣、 彰化縣、雲林縣):115年5月23日(星期六)。 3、南區(臺南市、嘉義市、嘉義縣、高雄市、屏東 縣):115年5月30日(星期六)。 4、除上開縣市所在學校學生得擇一分區報名。 (三)與署長有約活動預計辦理日期: 1、北區:暫訂115年7月16日(星期四)。 2、中區:暫訂115年7月23日(星期四)。 3、南區:暫訂115年7月30日(星期四)。 (四)報名須知: 1、報名時間:即日起至115年3月31日。 2、報名時請依實施計畫內規劃的分區縣市實施報名,請 勿跨區報名;除宜蘭縣、花蓮縣、臺東縣、金門縣、 連江縣、澎湖縣之外離島學校,得擇一分區報名。 3、報名表等相關資料,請於報名截止前寄送(以郵戳為 憑,逾期不予受理)員林農工學務處(地址:510彰化 縣員林鎮員水路二段313號)收。 (五)員林農工聯絡方式:學務處王怡淨助理;聯絡電話: (04)8360105# 321。 (六)參加本次活動之學生往返交通費(請檢附票根),由本 署委辦計畫經費項下支應,另離島及花蓮、臺東地區學 生倘因參加本活動而有住宿需求者(住宿地點自行規 劃),務須向法定代理人告知活動內容及住宿地點等相關資訊,並於繳交報名資料時,同時檢附住宿家長同意 書,住宿費用亦由前開經費項下支應(需檢附住宿證 明)。 (七)全程參與本活動之學生,由本署頒發參與證明1幀;另討 論會議、與署長有約地點,將於錄取後以正式公文或電 子郵件等方式通知。 三、檢附旨揭活動實施計畫1份供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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