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私立靜修女中糾察服務隊選訓用實施辦法
一、為加強學生生活輔導,維護校園良好風紀,培養學生守法重紀,自覺自治之良好習性,以塑成優良校風。
二、培養學生以服務為導向,執行糾察勤務及維護學生上放學之交通安全。
一、臺北市校外會年度校外生活輔導工作實施計劃。
二、依本校實際狀況訂定之。
一、隊長:由現任之糾察服務隊隊長推薦中隊表現優良之隊員擔任。
二、隊員:於每學期期末調查續任之隊員後,於一、二年級甄選表現良好之隊員擔任。
(一)老師薦選:於學期末發「導師推薦表」,由各班導師考核推薦。
(二)自由報名:於學校公告甄選,採自由報名,由教官考核。
(三)糾察服務隊員經甄選、訓練、見習、交接後於開學後正式任用。
一、利用執勤前時間實施重點精神訓練及注意事項講解。
二、新任糾察甄選後擇期與續任糾察實施統一訓練。
三、交通緊急事故應變課程及狀況演練配合護理課程包紮及急救課程加強訓練。
四、每月底擇時召開糾察隊隊員月會,了解隊員值勤狀況及加強相關知識。
一、承業管教官之指導,執行校內外交通安全維護及本校學生不良行為勸導。
二、每日按時派遣,督導隊員執勤務。
三、每日定時檢查服勤人員服裝儀容。
四、考核值勤隊員服勤態度及情形。
五、負責糾察執勤室裝備清點、使用及保管。
六、負責隊員職前及在職訓練事宜。
七、負責宣達教官於隊長會議訂定之事項並督導執行。
一、交通服務隊
大門交通服務隊:協助執行上放學寧夏路校門口交通安全之維護。
民生交通服務隊(目前暫時停止設置):協助執行上放學民生西路寧夏路口交通安全之維護。
二、大門服儀糾察:協助執行上放學校門秩序維持。
三、午休巡邏大門糾察:協助維持午休時間校園秩序及安全。
四、文書組:協助處理糾察隊相關文書事宜。
五、成立交通緊急事故應變處理小組,協助教官處理交通緊急事故。
六、支援學校各項慶典勤務執行。
一、糾察編組:
糾察服務隊:設七個中隊,各中隊分派中隊長一人,下轄大門交通、民生交通(暫停)、大門服儀各組,設組員若干人。
午休巡邏:設隊長一人,下轄午休巡邏組,設組員若干人。
午休大門組:設隊長一人,下轄午休大門組,設組員若干人。
文書組:設組長一人,下設組員若干人。
二值勤時段:
- 晨間糾察:0700時至0720時(0655時至糾察執勤室報到準備執勤)
- 午休大門:1205時至1330時(1205時及1225時前至教官室報到準備執勤)
- 午休巡邏:1230時至1255時(1225時前至教官室報到準備執勤)
- 放學糾察:1655時至1710時(1650時至糾察執勤室報到準備執勤)
三、值勤需知:由幹部於執勤前宣達。
四、學校慶典勤務視情況另定之。
一、獎勵:
(一)服勤認真負責,表現優良者,均依校規於學期末統一辦理敘獎。
(二)敘獎摽準:隊長嘉獎兩次至小功一次,隊員優點兩次至嘉獎一次
(二)支援學校慶典勤務者敘獎另行辦理。
二、懲罰:
- 違反服勤規定或服勤不力者,得適時調整更換,並視情節輕重,予以懲處。
- 經糾正仍未改善而影響糾察隊執勤、聲譽者,立即予以撤換。
玖、裝備管理辦法:見「臺北市私立靜修女中糾察服務隊裝備管理辦法」。
拾、經費應用:
一、糾察執勤裝備,每年度適狀況由教官室向學校申購。
二、每年度糾察辦理學生團體傷害保險,相關經費報請學務處,由本校家長會支應。
二、相關活動經費依活動性質由校方支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