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為甄選115年本市「國際姐妹市青年大使」,請貴校鼓勵 一年級具流利英文說寫能力學生報名參加,並於115年3月 10日(星期二)前檢附報名文件函報本市松山工農
說明:
一、依據臺北市議會(以下稱市議會)115年1月15日議公字第 11518000150號函辦理。
二、美國亞利桑那州鳳凰城市、拉脫維亞里加市、波蘭華沙市 與本市每年暑假期間均選派高中(職)學生擔任青年大使 交換訪問,以開拓青年學習領域,建立其寬廣的國際觀, 並增進雙方文化交流。
三、本案活動資訊如下:
(一)報名資格:本市公私立高中職(含國立)一年級具英文 說寫能力學生。
(二)交流日期:
1、鳳凰城青年大使暫訂115年6月19日至115年7月9日來臺 訪問;本市青年大使赴鳳凰城訪問之日期暫訂為115年 7月9日至29日。
2、里加及華沙青年大使暫定115年6月27日至115年7月14 日來臺訪問;本市青年大使赴里加及華沙之交流日期 暫訂為115年7月17日至115年8月4日。
3、為配合班機,日期如有調整,會另行通知。
(三)交流費用:
1、姐妹市青年大使在臺期間之食宿、交通及參觀聯誼活 動等支出,均由本市青年大使之家庭負責及安排;本 市青年大使在該國訪問期間之食宿、交通及參觀活動 等支出則由對方家庭負責。
2、由市議會支付本市青年大使赴互訪城市之經濟艙來回 機票,機票出票後,衍生之票務費用,由家長負擔。
(四)交流名額:
1、鳳凰城2名、里加1名及華沙2名,共5名(114年1位正 取保留資格),本市共計甄選正取4名,備取3名。
2、如國外姊妹市無法選出足額青年大使,與該市交流之 青年大使名額亦相對減少。如有增加,則依備取順序 遞補為正取。
3、國外青年大使臨時取消來臺,已錄取本市青年大使之 學生可保留資格至次年。
詳細資料,請參看附件。
下載檔案 - 臺北國際姊妹市青年大使申請表.odt
下載檔案 - 青年大使行為守則.pdf
下載檔案 - 家長(監護人)同意書.pdf
下載檔案 - 臺北市青年大使交流活動心得.odt
下載檔案 - 115年台北市「國際姐妹市青年大使」公文.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