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務處單位資料
教育部113學年 度教師專業發展初階專業回饋人才培訓研習」增辦場次實 施計畫1份
單位:教務處
2024/11/08
說明:
一、依據臺北市校長及教師專業發展中心年度計畫辦理。

二、為因應教育部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公開授課及專 業回饋提供支持、強化校內教師專業發展機制、增進教師 專業發展知能,並透過教師備課、觀課、議課歷程提升教 師教學品質與學生學習成效,本局委請本市校長及教師專 業發展中心辦本研習。

三、本培訓課程共開設4場次,相關資訊說明如下:
(一)國小組:
1、A111期:113年12月6日(星期五),上午9時至下午4 時,假本市劍潭國小4樓課研教室。
2、A112期:113年12月12日(星期四),上午9時至下午4 時,假本市劍潭國小4樓課研教室。 
(二)國中組(A211期):113年11月20日(星期三)上午9時 至下午4時,假本市長安國中4樓教師社群研討室。
(三)高中職暨特教學校組(A311期):113年12月2日(星期 一)上午9時至下午4時,假本市松山高中5樓多功能會議 室。

四、報名方式:即日起至開課前5日止,於本市教師在職研習網 站辦理登錄報名(網址:https://insc.tp.edu.tw/),請 搜尋主辦單位:臺北市校長及教師專業發展中心。

五、研習注意事項
(一)本研習為控制用餐人數,採線上方式報名,不受理現場 報名,若師長所屬組別或單元時間不便參與,可跨組參 與。
(二)本研習為認證課程,須全程參與6小時,方能核予研習時 數,上午課程於上午9時開始,下午課程於下午1時開 始。遲到、早退或中途離場15分鐘以上即視為缺課,失 去該單元課程研習時數。
(三)請至雲端連結(https://bit.ly/113tpaab)下載研習資 料,並於研習時攜帶用以瀏覽教材之筆記型電腦、平板 電腦或手機等電子設備。 (四)本研習無提供停車位,研習時請自備環保容器、文具用 品。

六、本案如有未盡事宜,請逕洽本市校長及教師專業發展中心 培訓認可組吳佩蓉助理,電子信箱:tp8620@go.utaipei. edu.tw;電話:(02)2753-5968分機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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