靜修中學單位資料
臺北市109學年度普通型高級中等學校資訊學科能力競賽實施計畫
單位:臺北市天主教靜修中學
2020/10/06
臺北市109學年度普通型高級中等學校資訊學科能力競賽實施計畫
本實施計畫經臺北市政府教育局109年10月5日北市教中字1093089526號函核備
  • 依據:教育部「109學年度普通型高級中等學校數理及資訊學科能力競賽計畫」辦理。
  • 目的:
  • 甄選臺北市代表參加教育部舉辦之「109學年度普通型高級中等學校數理及資訊學科能力競賽」全國決賽。
  • 加強輔導公私立普通型高級中等學校推動資訊教育,以提高學生對資訊研究之興趣。
  • 鼓勵學生校際間相互觀摩,以提升資訊教育品質。
  • 指導單位:教育部
  • 主辦單位: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 承辦單位:臺北市立中崙高級中學
  • 協辦單位: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資訊工程學系
  • 參加對象:
  • 臺北市政府主管各公、私立高級中等學校各年級在學之普通科及修習綜合高中學程之一年級與二、三年級學術學程之學生。
  • 臺北市政府許可之無學籍自學生。
  • 臺北市內教育部主管國、私立高級中等學校之學生(國立臺灣師範大學附屬高級中學、國立政治大學附屬高級中學)。
  • 各校校內自行辦理初賽選拔,全校39班以下者,最多選派學生2名參加;40~49班者,最多選派學生3名參加;50~59班者,最多選派學生4名參加;以此類推。(班級數以高中日間部班級數為準,如有高中進修部,班級數依上述原則另行計算,並於報名時註明。
  • 設有數理數理資優班之學校(含數理、資訊、數學、自然數理資優班),得再增加4名。
  • 凡曾參加臺北市108學年度本項競賽,獲得一、二等獎,且現仍在高中就讀之同學得直接報名參加109學年度之競賽,不佔該校參賽名額。
  • 報名日期:自109年10月5日(星期一)至10月13日(星期二) 17時止,請學校依報名表(附件一),填寫word電子檔,校內核章確認掃描成PDF,連同word檔寄電子信件至承辦人信箱t1258@zlsh.tp.edu.tw,始完成報名手續。
  • 中崙高中承辦人:資訊組 李其恩組長。
  • 聯絡電話:(02)2753-5316轉705。
  • 領隊會議
  • 辦理時間地點:109年10月23日(五)上午10:00於中崙高中辦理。
  • 領隊會議將由命題委員講解競賽自動評分之方式及規則,提供測試帳號、密碼給帶隊老師以便訓練選手。
  • 請各校領隊確認參賽選手相關報名資料及用餐人數。
  • 競賽日期:109年11月6日(星期五)上午8時至下午15時45分。
  • 競賽地點: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公館校區(臺北市文山區汀州路四段88號)。
  • 競賽內容及方式:
  • 命題內容:以普通型高級中等學校現行課程綱要範圍為原則,以評測參加者潛能。
  • 競賽方式:
      程式設計實地測試:佔總成績之100%。
  1. 解題語言:以C++(包括C)及Java等2種程式語言為限,競賽用的程式開發工具版本由協辦單位提供如下,不開放參賽學生自行安裝軟體。
  2. 作業系統:Windows 10,安裝開發工具如下:
(1) Microsoft Visual Studio 2017
(2) Dev-C++ 5.11 (gcc 4.9.2)
(3) Cygwin 3.1.6
(4) Code :: Blocks 20.03
(5) Eclipse 4.16 (2020-06)
(6) NetBeans 12.0
  1. 硬體設備:硬體設備由協辦單位提供,不得使用參賽選手個人所攜帶之電腦。
  • 評審:
  • 評審委員:由教育局聘請學者專家組成命題及評審委員會。
  • 競賽評分方式:由命題及評審委員會決定,並於賽前公布。
  • 參賽學生一旦經簽名確認後,不得再提出任何異議。
  • 競賽結果若遇總分同分時,將依下列項目依序比較,直到區分出名次為止:
1. 得滿分的題數較多者優先;
2. 首次達到最後總分時的總送審次數較少者優先;
3. 首次達到最後總分時的送審時間點較早者優先。
 
 
 
  • 獎勵:
  • 個人獎項:
獎項 名額 獎      勵
得獎學生 指導教師
一等獎 5名 每名獲頒獎狀一幀及圖書禮券1,200元,並代表本市參加全國決賽。 每名1人,*獎勵金3,000元,由各校自行敘小功乙次。 擇優不重複敘獎
二等獎 4名 每名獲頒獎狀一幀及圖書禮券800元,並代表本市參加全國決賽。 每名1人,*獎勵金2,000元,由各校自行敘嘉獎兩次。
三等獎 10名 每名獲頒獎狀一幀及圖書禮券500元。 每名1人,由各校自行敘嘉獎乙次。
佳  作 30名 每名獲頒獎狀一幀及圖書禮券200元。 每名1人,由各校自行敘嘉獎乙次。
 
*指導教師獎勵金依據「臺北市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參加競賽及指導學生參加競賽獎金發給數額認定要點」(中華民國107年8月2日臺北市政府府授教中字第1076025673號函訂頒),發給對象為本市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編制內,依法取得教師資格之專任教師,且教師指導學生參加臺北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辦理之各類型評比(選)活動或競賽獲獎,並代表本市參加全國級賽事。惟全國級競賽獲獎,並非教師待遇條例及公立學校教師獎金發給辦法授權本要點獎勵之範圍。
  • 得獎學生依各校規定自行敘獎。
  • 獲一、二等獎學生得代表本市參加「109學年度普通型高級中等學校數理及資訊學科能力競賽」,如不代表本市參加全國決賽者,應繳交放棄參加全國競賽聲明書。得獎學生如放棄請於頒獎典禮後2個工作天內將「自願放棄代表參賽資格聲明書」(附件二)簽好後加蓋各校印章email至中崙高中報名信箱,並將正本以聯絡箱或掛號郵寄至中崙高中資訊組。
  • 注意事項:
  • 參賽學生一律穿著便服,並請攜帶學生證以供查驗。
  • 參賽學生遲到15分鐘不得進場,「程式設計實地測試」時間依競賽程序表進行,一律禁止提早離開考場。
  • 「程式設計實地測試」時,僅可攜帶文具及紙本式相關資料,禁止攜帶手機及使用無線網路等通訊設備。
  • 所有參賽師生及工作人員競賽當日一律由承辦單位供應午餐。
  • 競賽前一日下午1:30至4:00,競賽場地開放參賽學生測試電腦環境。
  • 競賽期間,若發生違反競賽規定或足以影響競賽進行之任何情事,且經現場監試人員口頭勸導無效者,將暫停該生作答,由工作人員帶離現場,並通知該校指導教師協助處理。經處理後,如競賽時間尚未結束,可返回場內繼續應試,但不得請求延長時間或補考。
  • 參賽學生如有個人身心需求,該生所屬學校應事先通知承辦學校知悉,並須指派熟悉學生狀況之特教、輔導教師或相關專業人員,於競賽當日全程陪同指導,以及時因應處理學生突發狀況,維護學生安全與參賽權益。
  • 競賽期間,禁止攜帶手機及使用無線網路設備。如有違犯,視同重大舞弊,取消競賽資格,並發函所屬學校依校規處分。
  • 未盡事宜,由主辦單位公佈於競賽網站。
  • 參賽學生同意主辦單位得將本競賽獲獎等相關資料,彙整為開放資料格式登載於公開網站供公眾參閱或提供予後續競賽之主辦單位。
  • 防疫相關措施 :
    • 參賽者應配合試場學校的防疫管制,並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建議,處在未達社交距離(室內1.5公尺,室外1公尺)時,戴口罩以維護健康。
    • 參賽學生與隨隊教師須全程配需戴口罩,並於入場前實施測量額溫。額溫超過攝氏37.5度者,須至備用試場進行施測。參賽者於監試人員核對證件照片時須摘下口罩,以供檢核,不配合者不得應測。
    • 參賽學生若因居家隔離、居家檢疫及自主健康管理,不應准予應試。
    • 須配合試場學校國立台灣師範大學之相關防疫規定。
    • 依據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規定,1鄉鎮市區有三分之ㄧ學校全校停課,該鄉鎮市區停課;若依此規定造成該區無法辦理競賽,該次競賽將取消且不另行辦理。上開停課標準,將依據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決定,隨時調整及發布。
 
  • 本實施計畫經教育局核定後施行,修正時亦同。